近日,国家发改委、工信部对外宣布,为更好地发挥价格杠杆在化解产能过剩、加快转型升级等方面的积较作用,对电解铝企业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政策。
根据阶梯电价新政要求,电解铝企业铝液电解交流电耗不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的,其铝液电解用电(含来自于自备电厂电量)不加价;高于每吨13700千瓦时但不高于13800千瓦时的,其铝液电解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02元;高于每吨13800千瓦时的,其铝液电解用电每千瓦时加价0.08元。
这意味着,每吨铝液电解交流电耗越高的,电价逐级提高。更值得关注的是,每吨13700千瓦时的“惩罚”临界标准,实际上比2013年的国内电解铝行业水平,被视为动了“真格”。数据显示,2013年全行业铝锭综合交流电耗平均下降到每吨13762千瓦时,行业平均成本15240.32元/吨。
据业内人士分析,按这个标准看,全行业中,不少企业如不降低能耗,对技术进行改进,将付出更高的生产成本和代价,面临出局风险。
事实上,这也正是电解铝实行阶梯电价的初衷。国家发改委的人士表示,阶梯电价的推出意在目前电解铝产能严重过剩和铝价低迷的情况下,通过调整电政策提高淘汰标准,促使技术落后和缺乏竞争力的产能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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