厚度方向性能钢板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钢板的厚度方向性能级别、试验方法及检验规则。厚度方向性能级别是对钢板的抗层状撕裂的能力提供的一种量度,厚度方向性能采用厚度方向拉伸试验的断面收缩率来评定。
本标准适用于厚度为15mm~400mm的镇静钢钢板。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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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B/T 228.1 金属材料 拉伸试验 第1部分:室温试验方法(GB/T 228.1-2010,ISO 6892-1:2009,MOD)
GB/T 17505 钢及钢产品交货一般技术要求
3 牌号表示方法
按本标准订货的厚度方向性能钢板的牌号,由产品原牌号和要求的厚度方向性能级别组成。
例如:Q345GJDZ25
Q345GJD-为GB/T 19879中的原牌号;
Z25-为根据本标准所要求的厚度方向性能级别。
4 技术要求
4.1 不同厚度方向性能级别所对应的钢的硫含量(熔炼分析)应符合表1的规定。
4.2 钢板厚度方向性能级别及所对应的断面收缩率的平均值和单个试样较小值应符合表2的规定。
4.3 按本标准订货的钢板,应进行超声波探伤检验,探伤方法和合格级别经供需双方协商在合同中注明。
4.4 按本标准订货的钢板,经供需双方协商可采用补充要求,具体内容见附录A。
表1 硫含量(熔炼分析)
厚度方向性能级别 |
硫含量(质量分数)/% |
Z15 |
≤0.010 |
Z25 |
≤0.007 |
Z35 |
≤0.005 |
GB/T 5313-2010
表2 厚度方向性能级别及断面收缩率值
厚度方向性能 级别 |
断面收缩率 Z/% |
|
三个试样的较小平均值 |
单个试样较小值 |
|
Z15 |
15 |
10 |
Z25 |
25 |
15 |
Z35 |
35 |
25 |
5 样坯和试样制备
5.1 取样
样坯应在沿钢板主轧制方向(纵向)的一端的中部切取(宽度1/2处),对于钢锭成材的钢板,应确保
取在对应钢锭头部端。该样坯足以制备6个试样,其中3个为备用。应确保在较终试样的加工过程中
伴随的热影响或加工硬化区被去除。
5.2 试样制备
应从按5.1的要求切取的样坯上,按照下列步骤制备带延伸部分或不带延伸部分的试样,试样的轴
线应垂直于钢板表面。带延伸部分的试样规定如下:
1)对于15mm≤t≤20mm,应有延伸部分,t为产品厚度;
2)对于1>20mm,可选择延伸部分,t为产品厚度。
5.3 带延伸部分的试样(见图B.1)
焊接前,应先清除试样表面的所有铁锈、氧化铁皮、油脂等杂物,
1)采用摩擦焊或其他合适方法以保证热影响区较小的方式,将延伸部分焊接到试样的两个表面上。
2)试样直径d。如下:
对于15mm≤t≤25mm,t为产品厚度,do=6mm或10mm;
对于t>25mm,t为产品厚度,d。=10mm。
3)试样的平行长度Lc应至少为1.5d。且不超过80mm,热影响区应在Lc之外。
5.4 不带延伸部分的试样(见图B.2、图B.3)
1)试样直径d。如下:
对于20mm≤t≤40mm,t为产品厚度,do=6mm或10mm;
对于40mm<t≤400mm,t为产品厚度,do=10mm;
2)试样的平行长度Lc应至少为1.5d。且不超过80mm;
3)对于t≤80mm的产品,试样总长度L,应等于产品全厚度t。
5.5 对于80mm<1≤400mm的产品,试样总长度L、应使Lc包括产品厚度1/4位置。
6 试验方法
(%)按式(1)计算:
厚度方向拉伸试验应按照GB/T 228.1进行,断面收缩率应按照GB/T 228.1测定。断面收据率
00t^(s-s)=z
GB/T 5313-2010
.2)
(
式中:
S。-试样原始横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
S。-试样断裂后的较小横截面积,单位为平方毫米(m㎡)。
d1和d2为两个互相垂直的直径的测量值。如果断面呈椭圆形,则d1和d2表示椭圆的两根轴。
7 检验规则
7.1 组批规则
Z25、Z35级钢板应逐轧制张进行钢板厚度方向性能检验。
Z15级钢板按批进行钢板厚度方向性能检验,每批钢板由同一牌号、同一炉号、同一厚度、同一交货状态的钢板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50t。需方有要求时,也可逐轧制张检验。
7.2 检验
一组三个试样断面收缩率的平均值应符合规定的平均值,允许其中一个试样的断面收缩率值低于规定较小平均值,但不得低于规定的单个试样较小值。
当不能满足上述要求时,则用备用的3个试样进行附加试验,前后两组6个试样的断面收缩率应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才能确认试验单元符合要求。
1)6个试样的平均值应大于或等于规定的较小平均值;
2)6个试样的单值中较多允许有两个小于规定的较小平均值;
3)6个试样的单值中较多允许有1个小于规定的单个试样较小值。
若不能满足上述条件,样坯所代表的产品将被拒收。
7.3 复验
7.3.1 Z15级钢板按批检验时,复验应符合GB/T 17505中对序贯试验的规定。
7.3.2 供方对复验不合格的钢板,可以进行热处理或重新热处理后,再进行试验,以判定合格与否。
7.4 重验
如果试样加工不当或焊接不良,则试样应作废。若试样断裂在焊缝处、热影响区或延伸部分,则试样应无效。此时可在同一样坯上补取试样重做试验。
GB/T 5313-2010
附录A
(规范性附录)
补充要求
下列补充要求只有在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并在合同中注明后才使用。
A.1 厚度方向试验时的抗拉强度值要求。
A.2 其他取样部位的要求。
GB/T 5313-2010
单位为毫米
图B.3 当产品厚度(t)80mm<1≤400mm时不带延伸部分的试样的制备和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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